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导致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华诚专利权恢复服务流程
1.专属顾问咨询: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恢复方案
2.申请文件准备:我方准备请求文件,知道客户准备相关文件
3.上报文件: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4.过程根据:案件受理跟进,审查过程跟进
5.通知客户:告知客户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
委托华诚恢复专利权需提供的资料
1.专利局相关权利视放或终止通知书
2.延误原因证明材料
3.委托书等
1、专利权恢复所需材料有哪些?
(1)恢复专利权请求书(申请人企业盖公章/个人签字,一式两份)
(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或《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或其他显示专利信息的通知书
2、请求专利权恢复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